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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协议书(通用5篇)下载

时间:2024-03-22 14:13:48 作文

合伙经营协议书 篇一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丙三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饭店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 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备的资金管理优势和独特风味,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 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

合伙经营的饭店名为:

经营场所位于:

法人:

第三条 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

经营项目:

经营范围:

第四条 合伙期限本次合伙由合伙人三方均同意终止合伙,视为终止。

第五条 出资额、方式、期限

1、甲方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 %;乙方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 %;丙方 以 方式出资,计人民币 (人民币大写: ),占总股份的 %。

2、各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汇到银行卡 上,卡和密码由甲、乙、丙三方认同的指定人 持有,使用股份资金时,需至少两人同时在场。其他合伙人有监督和核查权。

3、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 元(人民币大写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协议终止当天或按合伙人约定的时间予以返还。

第六条 盈余、工资分配与债务承担

1、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合伙人出资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的出资为据,按比例承担。

第七条 合伙人签单事项合伙人到店签单事项由合伙人三方决定后另行约定。

第八条 入资、退资、出资的转让

(一)入资

1、新合伙人入资,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须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除入资协议另有约定外,入资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资的新合伙人对入资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退资

1、自愿退资。在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资: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资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退资;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法定事由。合伙人擅自退资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损失。

2、当然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资:

(1)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2)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3)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4)被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资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资生效日。

3、除名退资。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未履行出资义务;

(2)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

(3)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4)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资。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资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资人按退资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

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 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资对待,否则以退资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九条 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决定权、监督权和具体的经营活动,以及重要事项须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决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资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条 禁止行为

(一)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一条 合伙营业的继续

(一)在退资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

(二)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该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

第十二条 合伙的终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

2、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销;

6、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

2、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合伙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 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

(二)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资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三)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五)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不听劝阻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

第十四条 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贵阳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第十五条 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

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资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肆份,合伙人各执壹份,送工商管理机关存档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合伙协议书 篇二

公司合作协议书

甲 方: 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 拟设立的公司名

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 1,公司名称:

2,住 所:

3,法定代表人:

4,注册资本:

5,经营范围: ,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6,性 质:公司是依照《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甲,乙双方各以 注册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公司由甲,乙两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包括启动资金和注册资金两部分,其中: 1,启动资金

(1)甲方出资 ,占启动资金的

(2)乙方出资 ,占启动资金的

(3)该启动资金主要用于公司前期开支,包括租赁,装修,购买办公设备等,如有剩余作为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在公司账户开立前,该启动资金存放于甲,乙双方共同指定的临时账户公司开业后,该临时账户内的余款将转入公司账户。

(5)甲,乙双方均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支付的启动资金转入上述临时账户。

2,注册资金(本)

(1)甲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2)乙方以现金作为出资,出资额 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3)该注册资本主要用于公司注册时使用,并用于公司开业后的流动资金,股东不得撤回。

(4)甲,乙双方均应于公司账户开立之日起 日内将各应缴纳的注册资金存入公司账 户。 3,任一方股东违反上述约定,均应按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公司管理及职能分工

1,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和监事,任期三年。2,甲方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具体职责包括:

(1)办理公司设立登记手续;

(2)根据公司运营需要招聘员工(财务会计人员须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

(3)审批日常事项(涉及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须按本协议第三条第5款处理;甲方财务审批权限为 人民币以下,超过该权限数额的,须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认可,方可执行)。

(4)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其他职责。 3,乙方担任公司的监事,具体负责:

(1)对甲方的运营管理进行必要的协助;

(2)检查公司财务;

(3)监督甲方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

(4)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4,甲方的工资报酬为元/月,乙方的工资报酬为 元/月,均从临时账户或公司账户中支付。

5,重大事项处理

公司不设股东会,遇有如下重大事项,须经甲,乙双方达成一致决议后方可进行:

(1)拟由公司为股东,其他企业,个人提供担保的;

(2)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3)《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其他事项。 对于上述重大事项的决策,甲乙双方意见不一致的,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原则下,按如下方式处理: 。

6,除上述重大事项需要讨论外,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每周进行一次的股东例行会议,对公司上阶段经营情况进行总结,并对公司下阶段的运营进行计划部署。 四,资金,财务管理1,公司成立前,资金由临时账户统一收支,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监管和使用,一方对另一方资金使用有异议的,另一方须给出合理解释,否则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 2,公司成立后,资金将由开立的公司账户统一收支,财务统一交由甲乙双方共同聘任的财务会计人员处理。公司账目应做到日清月结,并及时提供相关报表交甲乙双方签字认可备案。

五,盈亏分配

1,利润和亏损,甲,乙双方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享和承担。

2,公司税后利润,在弥补公司前季度亏损,并提取法定公积金(税后利润的10%)后,方可进行股东分红。股东分红的具体制度为:

(1)分红的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第一日分取上个季度利润。

(2)分红的数额为:上个季度剩余利润的60%,甲乙双方按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累计达到公司注册资本50%以上,可不再提取。六,转股或退股的约定1,转股:公司成立起 年内,股东不得转让股权。自第 年起,经一方股东同意,另一方股东可进行股权转让,此时未转让方对拟转让股权享有优先受让权。 若一方股东将其全部股权转让予另一方导致公司性质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转让方应负责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等手续,但若因该股权转让违法导致公司丧失法人资格的,转让方应承担主要责任。若拟将股份转让予第三方的,第三方的资金,管理能力等条件不得低于转让方,且应另行征得未转让方的同意。转让方违反上述约定转让股权的,转让无效,转让方应向未转让方支付违约金元。

2,退股:

(1)一方股东,须先清偿其对公司的个人债务(包括但不限于该股东向公司借款,该股东行为使公司遭受损失而须向公司赔偿等)且征得另一方股东的书面同意后,方可退股,否则退股无效,拟退股方仍应享受和承担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2)股东退股:

若公司有盈利,则公司总盈利部分的60%将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分配,另外4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分红后,退股方方可将其原总投资额退回。若公司无盈利,则公司现有总资产的80%将按照股东出资比例由进行分配,另外20%作为公司的资产折旧费用,退股方不得要求分配。此种情况下,退股方不得再要求退回其原总投资。

(3)任何时候退股均以现金结算。

(4)因一方退股导致公司性质发生改变的,退股方应负责办理退股后的变更登记事宜。3,增资:若公司储备资金不足,需要增资的,各股东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若全体股东同意

也可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其他的增资办法。若增加第三方入股的,第三方应承认本协议内容

并分享和承担本协议下股东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入股事宜须征得全体股东的一致同意。

七,协议的解除或终止

1,发生以下情形,本协议即终止:(1),公司因客观原因未能设立;(2),公司营业执照被依法吊销;(3),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4),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本协议。 2,本协议解除后:(1)甲乙双方共同进行清算,必要时可聘请中立方参与清算;(2)若清算后有剩余,甲乙双方须在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方可要求返还出资,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3) 若清算后有亏损,各方以出资比例分担,遇有股东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各方以出资比例偿还。

八,违约责任

1,任一方违反协议约定,未足额,按时缴付出资的,须在日内补足,由此造成公司未

能如期成立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须向公司和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2,除上述出资违约外,任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使公司利益遭受损失的,须向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并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元。 3,本协议约定的其他违约责任。九,其他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画押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本协议约定中涉及甲乙双方内部权利义务的,若与公司章程不一致,以本协议为准。 3,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尽量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将争议提交至公司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4,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篇四:项目合作协议书范本 项目合作协议书

项目合作协议由:项目出资人(以下简称甲方)和项目技术负责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身份证号:。 乙:,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

第一条 甲乙双方自愿合作经营项目,总投资为 万元,甲方以人民币方式出资万元,乙方以 方式入股。 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三条 双方共同经营,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全体合伙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全体合伙人共同承担。

第四条 项目盈余按照取得的销售净利润的甲方 %、乙方 %的比例分配。

第六条 项目债务按照甲方 %、乙方 %比例负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债务后,另一方应

按比例在 内向对方清偿自己负担的部分。

第七条自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负责技术和项目现场有关事宜,甲方负责日常管理;与业主、监理方、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及日常事务。

第八条 争议处理

1、对于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解决;

2、如果双方通过协商不能达成一致,则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违约处理

如果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非违约方有权终止本合同的执行,并依法要求违约方

赔偿损害。

第十条 协议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违反本合协议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

2、 合作协议期满

3、 双方同意终止协优议的

4、 一方合伙人出现法律上问题及做对企业有损害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作协议第十一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补充规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 (签章) 地址: 地址: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年__月__日

合伙人合作协议书 篇三

甲方: 身份证 住址

乙方: 身份证 住址

丙方: 身份证 住址

丁方: 身份证 住址

一,甲乙丙丁四方共同自愿合伙经营(店名)(地址:),前期预需甲方投资 万元整,乙方投资 万元整,丙方投资 万元整,丁方投资 万元整。综上,甲方占投资总额的 %,乙方占投资总额的 %,,丙方占投资总额的%,丁方占投资总额的 %,比例为 : : : 。如前期投资不足,需扩大投资仍按原比例进行投资(具体数目以账面为准)。店内所有财产为四方共有,比例为:

二,本合伙依法组成合伙实体,以甲方名义办理《经营许可证》和工商登记等,并注册以甲方为企业负责人。

三,合伙四方本着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的宗旨精诚合作。店内盈余按照各自投资比例、付出劳务比例分配即:甲方收益为总收益的 %(投入店面管理劳务折合投资比例5%);乙方收益为店面总收益的%(投入店面管理劳务折合投资比例3%)。丙方收益为店面总收益的 %;丁方丙方收益为店面总收益的 %。各自收益比 : : : (除去一切固定开支及各种必备消耗费用后)。店内债务同样按照各自投资比例( : : : )负担。

四,经营职责:共同经营中,由甲方负责店面日常用品的采购、费用支出(费用有:人员工资、提成,物品采购,房租等),现金管理(建立专用账户)。任何支出由其他三方确认后签字入账。由乙方负责店内日常经营的财务账目整理(即账目管理)和物品管理。乙方必须把当天营业状况整理成册,营业利润全额交予甲方,甲方需当日暂管或存入银行固定账户(扣除各种必备开支)。四方可协商每月更换轮换管理人,任何一方不得在店内取走现金和经营物品。

五,员工提成:每服务一位顾客的收益,员工提成 %,合伙人服务提成收入等同员工提成收入。

六,盈余结算:店内盈余每月年结算一次,并按各自投资比例、付出劳务比例分配利润(总收益扣除固定店面开支,按投资比例分配),分配比例为: : : : ,在结算中如出

七,纠纷处理:如四方发生纠纷,不能共同经营的情况下,由四方共同协商(签署另外协议),可将本店交于其他方经营,经营方应退付该方投资金额(具体数额由四方协商并签订协议)。

八,退伙:合伙人可自由退伙,依据合伙开店协议,按照自愿、平等、公平、诚实的原则,由四方共同协商赔偿事宜做好财产、债务分割并签订退伙协议。如转让股权必须转让给其他合伙人,不得转让第三方(如转让第三方视为无效转让)。如协商不成,可诉诸人民法院。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出具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样有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持一份,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伙人合作协议书 篇四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甲、乙、丙,丁,四方本着互惠互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就共同投资泉州市安溪县麦客米餐厅(地址:市县)事宜经友好协商,特定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出资总额、出资方式及出资比例:

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元整(¥ 元),其中:

1、甲方以现金人民币 元整(¥ 元)出资,占50%股份;

2、乙方以现金人民币 元整(¥ 元)出资,占20%股份;

3、丙方以现金人民币 元整(¥ 元)出资,占10%股份。

4,丁方以现金人民币 元整(¥ 元)出资,占20%股份。

二、经营

1、安溪麦客米餐厅实行内部经济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以自身能力最大化的经营各项业务来实现盈利;

2、经营过程中,各股东应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各股东均有义务尽量减少各项费用支出。

3、餐厅的各项对外事务由丁方进行管理,财务收支由乙方进行管理。

4、餐厅的日常营运和人事安排由甲方和丙方(餐厅经理)负责管理,丙方每个月领取经理工资加奖金(每月餐厅分红的5%)。

5、任何股东均有权对经营活动及财务状况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和建议。

6、各种对内对外付款票据由甲方签字后方可最后生效,未经甲方签字的票据付款无效,由付款方负责一切后果。

7、如遇餐厅需要增加投资超出人民币伍仟元以上的费用,需经四方股东同意后方可支出,否则由支出方负责,与餐厅无关。

8、股东及经理均不能擅自以餐厅固定资产(如设备)及其它资产作抵押或出售,不能挪用餐厅资金,不能做出有损餐厅利益、形象、信誉的行为。

三、利润分配:

每个月终做一次财务报表,每月进行一次实际经营利润的100%按股权比例进行分配。

四、合作期限:

1、合作期间,股东如要退股需取得其他股东同意后方可按餐厅实际价值退股

2、在合作过程中出现合约中未体现的事项,由各股东以餐厅利益为中心共同友好协商解决。

五、其它:

1、本协议经甲、乙、丙,丁四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丙,丁,四方各执一份

3、未尽事宜,四方协商后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丁方: 身份证号:

日期:

合伙人合作协议书 篇五

甲方: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乙方: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丙方: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丁方: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 住址: 联系电话:

甲乙丙丁四方为共同开拓、提高某某产品销售市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相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共同投资入股设立有限责任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以正式工商登记注册为准),为体现四方公平公正,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拟设立的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1、公司名称:

2、经营范围:

3、注册资本:

4、法定地址:

5、法定代表人:

第二条投资各方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占股比例

甲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乙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丙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丁方以 作为出资,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

第三条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公司法的规定组成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投资各方承诺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法定代表人的担任和财务会计按照《公司法》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制定。具体内容见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2、投资各方的责任以其投入资金比例为限,各方的责任以各自对注册资本的出资为限。公司的税后利润按各方对注册资本出资的比例由各方分享。

3、投资各方须在本协议签字生效日内以现金或现金支票方式打入投资各方一致同意设立的银行帐户,缴足全部出资金额。

4、本协议各方未经其他各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泄露本协议内容(为本协议服务人员和甲乙丙丁四方授权从事与本协议有关事项人员以及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得知人员除外)。

第四条投资各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

1、成立公司筹备组,成员由各股东方派员组成,出任法人代表一方的股东代表为组长,组织起草申办设立公司的各类文件;

2、出任法人代表的股东方先行垫付筹办费用,公司设立后该费用由公司承担;

3、上述各股东方委托出任法人代表方代理申办公司的各项注册事宜;

第五条本协议的修改、变更和终止

1、本协议一经签订,投资各方不得中途撤股、撤资,但允许投资各方之间或与其他投资股东实行购买、转让、合并等。

2、对本协议及其补充协议所作的任何修改、变更,须经投资各方共同在书面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投资各方如有不按期履行本协议约定的出资义务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违约方未出资的,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并有权按照违约方应当出资额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2、投资各方如有违反本协议其他约定的,则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本协议,其他守约方有权共同书面决定取消违约方的股东资格,违约方所出的投资金额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守约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则任何各方均有权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第八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投资各方另行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内容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签定之前,各方之间所协商的任何协议内容与本协议内容有冲突的,以本协议所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九条本协议自投资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 份,每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

乙方签名:

丙方签名:

丁方签名:

签字日期:

签订地点: